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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 |
| [2006-12-30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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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期两天的全国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于2006年11月16日在杭州结束。各省(区、市)和计划单列市、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厅局长、处长,省级和省会城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,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,共220多人参加会议。 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在讲话中强调,妇幼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,切实贯彻新时期妇幼卫生工作方针,并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同步加强妇幼卫生建设。要建立稳定的妇幼卫生经费保障机制,按照中央有关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规划解决好妇幼卫生的经费保障问题。同时,优化卫生投入结构,在重点支持公共卫生、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中保证妇幼卫生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,并把经费保障同改革妇幼保健机构运行机制、维护其公益性质相结合。妇幼卫生工作要坚持以农村为重点,探索建立以城带乡、城乡互补、区域协调、统筹发展的长效机制,尤其要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农村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,积极促进城乡、区域和谐发展。要打牢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稳定进步的工作基础,把基础工作做得扎实有效,尽力减少妇幼卫生主要指标的波动,确保实现“十一五”规划和“两纲”中的妇幼卫生指标。
会议交流了妇幼卫生工作经验,浙江、天津、黑龙江、上海、广西、云南6省(区、市)卫生厅局和山东省济南市妇幼保健院的负责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发言,北京、河北等11个省(区、市)、市卫生厅局及妇幼保健院作了书面经验交流。与会同志分别参观了浙江省湖州市、绍兴市和富阳市妇幼保健院,并分组讨论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《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》两个讨论稿,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。卫生部妇社司妇女卫生处处长王斌、儿童卫生处处长曹彬,分别介绍了2007年妇女保健、儿童保健的主要工作任务。 卫生部妇社司根据大家的意见和建议,将对这两个讨论稿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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